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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吉市法院公開審理首起虛假訴訟案件

2019-02-26  標簽: 來源:延吉新聞網(wǎng)  作者:金俞成
  延吉新聞網(wǎng)2月26日訊(記者 金俞成)2月26日,延吉市法院公開審理首起虛假訴訟案件,并邀請新聞媒體旁聽庭審。


庭審現(xiàn)場 金俞成 攝

 
  申某與玄某是夫妻關系,王某與陳某是朋友關系。2016年9月至11月期間,王某欲購買申某名下的房子,因想逃稅,便說服申某,與妻子玄某離婚,再與其朋友陳某結婚,由申某口頭承諾把房子無償贈予陳某,待房子過戶到陳某名下后,王某把房款給申某。
 
  申某聽從了王某建議,與玄某辦理了離婚手續(xù),申某與陳某登記結婚,申某將房子無償贈與了陳某。申某與陳某次日又辦理離婚手續(xù)。陳某以離婚后財產糾紛為由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確認房屋所有權歸自己所有。在離婚財產訴訟中,申某、玄某故意幫助陳某隱瞞事實,作虛假證言,并偽造證據(jù),致使延吉市人民法院做出房子歸陳某所有的判決。
 

庭審現(xiàn)場 金俞成 攝
 
  事后,王某用法院裁判文書、房屋所有權證、國有土地使用證將申某房屋所有權更名到陳某名下。雖然房子已經在陳某名下,但王某并沒有如約把房款給申某,卻將房屋所有權證抵押申請銀行貸款70萬元并揮霍,“雞飛蛋打”的玄某到公安機關報案,稱王某詐騙。公安機關在對王某的調查過程中,發(fā)現(xiàn)了陳某、申某、玄某犯虛假訴訟及幫助毀滅、偽造證據(jù)罪的線索,并就該案進行立案調查。

  2019年2月15日,公訴機關以被告人陳某犯虛假訴訟罪,被告人申某、玄某犯幫助毀滅、偽造證據(jù)罪向延吉市法院提起公訴。

  當天,延吉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。庭審中,3名被告人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,案件將擇期宣判。

  據(jù)了解,該案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》施行以來,延吉市法院審理的首例虛假訴訟罪案件。虛假訴訟是指以捏造的事實提起的民事訴訟,俗稱“打假官司”。此種行為不僅違背了社會誠實信用原則,損害了他人的合法財產或權益,也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,更是對法律和司法權威的藐視和挑戰(zhàn)。在當前司法資源如此緊缺的形勢下,延吉市法院將依法嚴厲予以打擊,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,維護司法權威。




【責編 王春榮 李軍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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